- 招生就业
工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一、 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
1、各专业接收人数(均为非三位一体招生)
1) 智能制造工程:2024级1人、2025级8人、2026级8人
2)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:2024级1人、2025级7人、2026级7人
3) 材料科学与工程:2024级1人、2025级4人、2026级8人
2、各专业接收条件
1) 智能制造工程:1. 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级、2025级学生;2.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高考选考科目:需要有选考物理科目(非高考改革省份生源需符合录取当年招生专业科类要求);4.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2)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:1. 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级、、2025级学生,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,未受过任何处分;2.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高考选考科目:需要有选考物理科目(非高考改革省份生源需符合录取当年招生专业科类要求);4. 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3) 材料科学与工程:1.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级、2025级学生;2. 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二、 考核与评定
免笔试,根据面试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,其中面试成绩与绩点各占50%,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(5分制)+ 绩点。
三、 工作流程
(一)组织面试:2026年6月初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(二)根据面试成绩和绩点的综合成绩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
(三)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
(四)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
四、 注意事项
面试时携带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表。
五、 咨询
联系人:工学院教学科研办 段艳君
联系电话:0572-2320684
联系地址:工学院25幢513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