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  学院动态
工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作者: 更新时间:2026-05-23 9:24:58

  

一、 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

1、各专业接收人数(均为非三位一体招生)

1) 智能制造工程:20241人、20258人、20268

2)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:20241人、20257人、20267

3) 材料科学与工程:20241人、20254人、20268

2、各专业接收条件

1) 智能制造工程:1. 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2025学生;2.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高考选考科目:需要有选考物理科目(非高考改革省份生源需符合录取当年招生专业科类要求);4.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
2)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:1. 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、、2025学生,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,未受过任何处分;2.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高考选考科目:需要有选考物理科目(非高考改革省份生源需符合录取当年招生专业科类要求);4. 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
3) 材料科学与工程:1.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4级、2025级学生;2. 每学期挂科不超过1门、未受过任何处分;3.面试不合格者(即面试成绩低于 3分(5分制)),不予录取。

二、 考核与评定

免笔试,根据面试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,其中面试成绩与绩点各占50%,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(5分制)绩点。

三、 工作流程

(一)组织面试:20266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
(二)根据面试成绩和绩点的综合成绩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

(三)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

(四)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

四、 注意事项

面试时携带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表 

五、 咨询

联系人:工学院教学科研办    段艳君

联系电话:0572-2320684

联系地址:工学院25513